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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多起結伴自殺案:他們首先需要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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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午後,三位來自天南海北不同地方的外地年輕人,在四川省什邡市天鵝林場深處服毒自殺。繼4月4日天門山跳崖事件之後,這是一個月內發生的第二次陌生人相約自殺事件。

和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這次事發後,相關的信息極為匱乏:死者有沒有留下遺書、他們生前經曆了什麽、為何走上絕路,至少目前我們都一無所知。在輿論場上,這幾條年輕的生命沉默的最後呐喊,看來很快就會被淹沒。

最早披露此事的是“網傳”
,當地公安局的回應是“此事不方便透露”。昨天終於通報此事時,末尾也有一句警方提示:“為尊重逝者隱私,請勿傳播相關視頻、圖片等信息,避免對死者親屬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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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內應對“負麵事件”時最常見的做法:不要去談論它,就讓它這麽過去,就像從沒發生過,尤其是不能讓消極情緒傳播開來,引發效仿,顛覆現有的日常秩序。此時,死者家屬的情緒就成了一個最方便的理由。

應該說,這種考慮也不是沒道理。1774年,歌德發表書信體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
》後,德國社會被這個年輕人在覺醒之後苦悶的反抗意誌所感動,一時不少人自殺殉情。1903年,日本高中生藤村操在華嚴瀑布自殺,遺書中訴說對宇宙和人生意義“不可解”的痛苦,雖然警察砍伐了刻有其遺書的樹、停發印有其遺言的暢銷明信片,仍不能阻止許多人來此朝拜、效仿這一“哲學之自殺”,九年之內竟有多達200餘人來當地投潭自盡。

這次天鵝林場事件後,我第一反應也懷疑這是對天門山相約跳崖的模仿,但如果是,那行動也太快了,更可能的是:這次的三人原本就有相似的處境和意向,隻是別人的舉動刺激了他們采取最後的行動。

如果是這樣,那順理成章的推論似乎是:新聞報道和公共討論可能加速了他們的自殺。這是一個讓新聞人深受困擾的兩難:報道,也許推波助瀾;壓著不報,又不符合新聞倫理,何況這種不讓報的社會更讓人壓抑。

避而不談就能讓事情變好嗎?我不這麽認為。公共討論是必不可少的,但相關的討論是否激發社會效仿,這是沒有人能控製的事態。新聞人沒辦法承擔無限責任,因為社會的反饋鏈條太長了,不可能預見並控製每一個環節,也就不可能為此負全責。

何況,你不報道、封鎖消息,難道社會就真沒渠道知道了?不會,隻是媒體公信力漸漸喪失,人們轉而從小道消息來獲取謠言。嚴厲壓製的結果,就是使這種行為更進一步地下化,而相約自殺的真正原因更是得不到公開的討論,遑論解決了。

難就難在這裏:“公開討論或許引發效仿,但壓製又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那究竟應該怎麽辦?這就催生出這樣一種頗具中國特色的應對舉措:一邊管控公開談論,秘不示人,另一邊設法悄悄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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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發生這樣的悲劇後,都會有這樣一波應對,有些老師說,對學生的要求已經放寬到“不自殺就行”,不少學校加緊排查有抑鬱傾向的學生,強化心理幹預,甚至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

這麽做有效果嗎?有,一些學生因此而更抑鬱了。

有人吐槽,被這麽一通幹預下來,自己好不容易控製住的抑鬱情緒又爆發了。簽什麽“不自殺承諾書”當然也毫無用處,隻不過有了這樣一份承諾書,再出事就算是你“違約”了,至少學校可以撇清責任,然而正因此,學生們更意識到這種幹預的本質不是在幫助自己,而是冷酷無情的免責,讓係統運行排除隱患,這讓看清楚這一點的人進一步喪失了希望

在我們社會,還有一種無處不在的聲音認為,為了阻止悲劇重演,有必要“宣揚正能量”
,讓年輕人免受消極影響。這次天鵝林場事件發生後的報道裏,就有評論斷言:“肯定有什麽人蠱惑年輕人自殺。”
但底下就有人反問:“還需要蠱惑?”

這就是問題所在:那些相約赴死的年輕人既不是一時衝動,也未必是受他人蠱惑而過度悲觀,相反,這完全有可能是他們看清社會現實之後自主、自願之舉。

他們之所以能激發社會公眾的共鳴,原因也就在這裏,太多人雖然“強忍著絕望生活在這世上”,但都能理解生存絕望,在天鵝林場自殺事件的視頻報道底下,點讚最高的一條留言是:
“人間不值得,別來了。”

也因此,將自殺者視為行為異常的邊緣人加以有針對性幹預的做法無法成功,因為他們恰恰是正常人,不正常的是這個社會本身。這個社會不在乎個體的感受,隻要求人服役,幹好人口再生產和物質再生產的勞動,你要以任何理由逃避服役,就要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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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傳的一段微信對話裏,一位老師告誡學生別想不開,誰也不許跳樓,“千萬別幹傻事!凡是跳樓的,期末考試一律給0分!”

不管這是無意識的流露,還是殘酷的玩笑,乃至是杜撰的梗,它倒是道出了當下社會荒誕的真相:安排好的人生沒有退出機製,誰要退出就得受懲罰。從這一意義上說,自殺是工具人在覺醒之後最決絕的反抗。

這兩天,也有不少人提到史鐵生《我與地壇》裏的一段話:“你說,你看穿了死是一件無需乎著急去做的事,是一件無論怎樣耽擱也不會錯過的事,便決定活下去試試。”
這當然不失為冷靜的“向死而生”,但其實並不能回應當下工具人的處境,甚至截然相反,因為在史鐵生這裏,“活著”才是對命運的反抗。

對卑微的個體來說,生死有著不同的意味。小說《微物之神》就刻畫了這樣一種小人物的生存:他安靜、懂事、不擾人,能融入任何所在之處的背景之中,以至於
“對於一個觀察者而言,他幾乎是不存在的”
。可想而知,也沒什麽人在意其生死,因為“在他生存的社會裏,一個人的死可能比他的生存更有利可圖,而這一點並不是他的錯”,對他來說,死亡是一件很平靜的事,因為那“不是死去,隻是不再活著”。

在這兩次的相約赴死事件中,至少有一點似可確定:他們隻能找到和自己相同處境的人一起行動,卻找不到能理解、支持幫助他們的人,這樣,他們的抱團取暖成了一種不斷自我否定的內循環過程。看似奇怪的是,這種絕望的內省能給人帶來難得的內心平靜,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解脫感:“沒救了,突然覺得,人不焦慮了”。

問題還不在於他們的處境有多糟,而是這強化了自己與外部世界的脫節。在這個世界中找不到自己的歸屬,是比生存條件的匱乏更加絕望的,此時,可能另一個世界還更顯得像是“歸宿”。就此而言,這個小團體其實是他們最後的歸屬,甚至比生命本身更重要。

我原本是希望他們哪怕在此世找不到歸屬,至少能在找到彼此後,從小團體的相互理解中開辟出新路,但看來這對他們來說太難了。自殺也需要行動力、執行力,一個人往往下不了決心,所以有人說,有的人之所以沒自殺,不是因為別的,是“懶”,把這事給拖下來了。然而,如果三四個人一起,就能更堅定地執行了下去,並且事先可以做好周密的安排。

在天門山事件中,四人在跳崖前還服毒了。一般媒體分析都認為這是為了“雙保險”,說明死誌已決,但我猜想還有另一重考慮:避免萬一跳崖沒死,摔成了殘疾。最令人遺憾也最諷刺的地方就在這裏:這個有歸屬感的團體反倒是更堅定地去執行自殺,他們把自己僅存的氣力都放在了盡力去離開

這些看似是個案,但在我看來,每一個這樣的事件都折射出當下社會的精神危機:我們所生存在其中的社會高度世俗化,卻缺乏精神寄托,人們難以找到生活的意義感。之前談到這一問題,有留言說,心裏絕望的人,最好自殺前去教堂坐會兒,但底下就有人回複:“沒有教堂”。

當然,沒有哪個社會能杜絕自殺現象,也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活得快樂,很多私密的內心黑暗,再能幹的公共機構也難以介入,但至少,當人們想要求助時,讓他們能有所選擇,而當他們願意講出來時,也有人能傾聽,得到響應、討論和正視。

這就是我想說的:要真正解決相約自殺的問題,他們就首先需要被看見,讓他們的處境進入公眾視野。真相可能令人不適,攪擾生者的日常生活,影響係統的順利運轉,然而,如果不能看到具體的人,反思隱藏的結構性問題就無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