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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離婚女控前夫逃稅 百萬年收入僅報6萬

列治文一家肉食品加工企業華裔東主與妻子的一宗離婚案,揭發出涉嫌稅務及房貸欺詐、作偽證、以現金回扣交易逃稅等指控,法庭文件顯示該企業未申報現金收入至少270萬元,而法官亦認為女方提出的證據成立。

據加拿大媒體集團Glacier Media報道,涉案企業是Wingsum International Trading
Inc.,經營地址位於列治文戈登路(Gordon
Way)。據本報記者搜索互聯網資料,與該公司英文名字及地址相同企業的中文名稱為唯信食品。

根據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麥克尤恩(Mark McEwan)在2月7日的判決內容,唯信食品東主是蔣均成(Jun Cheng John
Jiang,譯音),他2003年以難民身份由中國來到加拿大。而王建國(Jian Guo
Wang,譯音)則在2002年移民加國,希望他的女兒王一萌(Yi Meng Sharon Wang,譯音)能獲得更好的教育。
蔣均成與王一萌在2010年相識,次年蔣均成在列治文購買了一個柏文單位。當時蔣均成的工作是駕駛運輸食品貨車,但希望開創自己的食品服務公司。

2012年,蔣均成與王一萌獲得了王建國的幫助,在溫哥華購買了一幢價值210萬元的房屋,兩人同年10月結婚並遷入該房屋居住。在2013年7月前,王建國合計為蔣均成提供228,130元作為創辦公司的啟動資金。

指百萬元收入僅報稅6萬


2014年10月王一萌生下女兒後夫妻關係出現裂痕,法庭證詞顯示王一萌指蔣均成欺騙她,因為他此前與別人曾生下兒子。兩人的離婚程序在2015年末陷入僵局,王一萌認為蔣均成的年收入為100萬元,但蔣均成申報年收入隻有6萬元。

王一萌此後獲得法庭搜查令並在2015年11月24日被執行,法庭證詞指蔣均成看到搜查人員來到公司,迅速將一台筆記本電腦扔出窗外。一年後蔣均成承認就自己的收入做偽證,他此後被判入獄6個月但緩刑5個月。
在離婚訴訟證詞中,蔣均成承認他如果不想支付稅款,就會用電腦打印出沒有公司標識的文件。

法庭指定的審計官指出,蔣均成的公司未申報的現金收入逾270萬元,而王一萌供稱這個數字隻是“冰山一角”。
訴訟還還涉及一幢列治文獨立屋,王建國與蔣均成及他的母親蔣曉玲(Xiao Ling
Jiang,譯音)展開爭奪。在法官判詞中,蔣均成承認向其母親蔣曉玲提供45萬元借款,瞞騙銀行獲得貸款後再將款項還給自己。

法庭詳查了王建國與蔣均成之間的借貸往來,厘清了蔣均成向該房屋投入的真實金額後,判決該價值224萬元的房屋,出售所得的87%歸還王建國,餘下歸蔣均成及其母親所有。

法庭審計官報告還指出,列治文餐飲業現金逃稅交易猖獗。法官麥克尤恩也指,蔣均成承認他供貨的餐廳東主,知道他不會將現金收入報稅,因此與餐廳間曾發生“回扣模式”,不過法官沒有具體解釋回扣交易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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