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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6歲少女被囚禁地洞案:被告手段特別殘忍(圖)

湖南鳳凰縣一名單身男子去年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囚禁16歲在校女生24天。3月19日,湖南省湘西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龍喜和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龍喜和將被害人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多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龍喜和強姦、非法持有槍支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龍喜和犯強姦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龍某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0729.6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龍喜和駕車搭乘路邊等車的被害人龍某某,在其上車後產生囚禁強姦歹念,遂採取捆綁、封口、麻袋蒙麵等手段予以暴力控製,將其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間以槍殺、電擊等方式進行恐嚇,多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龍喜和違背婦女意誌,採取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龍某某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彷五四手槍一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龍喜和強姦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十分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龍喜和到案後雖認罪,但其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造成的後果嚴重,影響極為惡劣,不足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龍喜和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之前報道:湖南鳳凰通報「少女被囚禁地洞性侵24天」

據「鳳凰檢察」通報,龍某和為滿足性侵慾望,通過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進行囚禁的手段以期達到長期霸佔她人的目的,心機醜惡,手段卑劣,影響惡劣。

3月25日,湖南鳳凰縣檢察院通過其微信公眾號「鳳凰檢察」通報一起該縣五十歲單身男子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囚禁16歲在校女生為性奴的案件,女生被囚禁24天後被警方解救。3月15日,鳳凰縣公安局依法向鳳凰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龍某和。嚴格審查證據後,鳳凰縣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並就下一步補強證據發出檢察意見書。

據「鳳凰檢察」通報,龍某和為滿足性侵慾望,通過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進行囚禁的手段以期達到長期霸佔她人的目的,心機醜惡,手段卑劣,影響惡劣。鳳凰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後認定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特別惡劣,為確保依法嚴懲和保護未成年被害人權益,成立了專案辦案組,由檢察長王岸直接指揮辦案工作。

經查,犯罪嫌疑人龍某和係鳳凰縣山江鎮人,年過五十仍為單身,平時靠跑麵的車拉客維持簡單生計。因長期單身形成觀看不良碟片的嗜好,心理逐漸扭曲、變態,遂產生囚禁強姦她人的犯罪動機,並為實施犯罪行為做了精心準備,在網上購買了鐵環、鐵鏈、電棍、人皮麵具和女性假髮等作案工具。2016年初,龍某和因跑車略有富餘便蓋起了新房,房子建好之後龍某和便著手在房屋地下挖開一個地洞,作為囚禁的場所。該地下室空氣潮濕,不見陽光,地麵放置一塊木板和一個塑料馬桶,牆麵嵌著鐵環,鐵環上鏈接5米長的鐵鏈,鐵鏈上扣有5把鐵鎖,其餘再無他物。

「鳳凰檢察」通報稱,該地下室挖好之後,龍某和便伺機尋找年輕女性作為囚禁目標。2019年2月13日15時許,龍某和從山江鎮古塘村開車去山江鎮街上跑車拉客,途徑山江鎮「新農村」時,看見被害人龍某某(在校學生,16周歲)在馬路邊招手搭車,龍某和見龍某某年輕漂亮,隨即心生歹意,便以「搭順風車」為幌子將被害人龍某某騙至車上。途徑山江鎮建業村時,龍某和謊稱借用手機趁機拿走了龍某某的手機,龍某某見狀況不對便跳車逃走,龍某和下車追趕並對其進行毆打。隨後龍某和用鞋帶捆住手腕、用透明膠帶封住嘴巴、用尼龍麻袋套住上半身,將龍某某綁到地下室,然後用鐵鏈子纏住龍某某的脖子並用五把鐵鎖牢牢鎖住,期間多次進行了性侵。龍某某失蹤後,其家人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民警發動群眾提供線索,時隔24天之後龍某某被鳳凰縣公安局民警解救。

在案件審查期間,鳳凰縣檢察院檢察官主動聯繫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多次幫助被害人恢複身心健康,同時指派本院兩名心理輔導師對被害人進行心理疏導工作,恢複其受害心理,引導其走出陰影。目前,被害人身體、心理均恢複良好。

湘西法院網/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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