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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經濟罪重判一記者 曾多次舉報官員與貪腐

中國知名記者陳傑人 資料照片

 

中國湖南媒體人陳傑人前年因涉嫌“以網牟利”,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而被警方拘捕。案件周四(30日)在郴州市桂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傑人遭控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罰款701萬元人民幣。法院指控陳傑人為謀取非法利益,藉“網絡大V”身份,利用訊息網絡有償發布虛假訊息或負麵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報道指陳傑人曾疑因在微博以“微博大V”身份舉報湖南省官員,被當局控以涉嫌賄賂犯罪等多個罪名。

據東網今天報道,陳傑人因“以網牟利”被判刑。

湖南媒體人陳傑人前年因涉嫌“以網牟利”,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而被警方拘捕。案件周四(30日)在郴州市桂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時,法院指經審理查明,陳傑人自2015年以來,為謀取非法利益憑借自己的“網絡大V”的身份,發布虛假或者負麵訊息,惡意炒作一些案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至2016年1月,陳傑人與前妻鄧江秀、被告劉敏注冊成立北京華霖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並以“法律谘詢服務”開展違法犯罪活動。

陳傑人在未取得法律服務資格及律師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在多個社交平台發布虛假訊息炒作,違法插手工程項目、債務糾紛和訴訟案件,從而達到牟取巨額非法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以陳傑人為首,利用訊息網絡實施犯罪活動的惡勢力團夥,實施尋釁滋事犯罪4宗、敲詐勒索犯罪2宗、非法經營犯罪6案,非法獲利732.6萬元。

法院認為,陳傑人與同樣為被告的陳偉人、劉敏編造虛假訊息散布,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3人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而陳傑人具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情節,包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先散布負麵訊息,再以幫助被害人“刪帖”為由,威脅、要挾並索取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另又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編造虛假訊息擾亂市場秩序,構成非法經營罪等;法院依法應當數罪並罰,後因陳傑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蘋果日報今天報道稱,中國知名記者陳傑人疑因在微博以“微博大V”身份舉報湖南省官員,被當局控以涉嫌賄賂犯罪等多個罪名,並拒絕律師會見。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今日公開開庭,陳傑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成,一審被判監15年處罰金701萬元人民幣。

桂陽縣人民法院指,陳傑人自2015年以來,為謀取非法利益,藉“網絡大V”身份,利用訊息網絡有償發布虛假訊息或負麵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哄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2016年1月,陳傑人與前妻鄧江秀、朋友劉敏注冊成立北京華霖管理谘詢有限公司,由陳傑人以“網絡大V”身份招攬法律谘詢服務,涉及4宗尋釁滋事犯罪、2宗敲詐勒索犯罪、6宗非法經營犯罪,非法獲利732.6萬元;另曾向湖南省婁底市中心醫院李長茂等人行賄共554.2萬。

據該報道,一向敢言的陳傑人曾於6月25日,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根據網上資料,陳傑人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任職《中國青年報》時曾踢爆武漢女大學生賣淫,社會一時轟動,但他亦因此被解雇;任職人民網江蘇視窗執行總編時,因“批評政府過多”被解雇。

另外,陳傑人的弟弟陳偉人被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1萬元;劉敏尋釁滋事罪成,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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