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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時代的宗教中國化: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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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費加洛報》近日揭露,二〇一八年時任教宗方濟各與中國簽署的梵中臨時協議,雖然內容未公開,卻被當局運用為推動地下教會正常化與納管的統治工具。 中國天主教地下教會神職人員正承受愈來愈重的政治壓力。 許多神父被要求辦理民事登記,簽署承諾遵守中國教會獨立、自主、自辦,以及服從中共領導的文件。 他們被迫在忠於信仰與服從中國共產黨之間做出選擇。

這起事件的深層邏輯是,習近平時代的宗教中國化,本質上就是黨國對宗教信仰、組織、人事、空間與跨國連結的全面改造; 它不是要宗教在地化、中國化,而是黨國意義上的政治馴化。 揆諸歷史,宗教跨地域傳播本來就會與在地社會產生互動,並形成不同程度的文化轉譯與本土化。 基督教在羅馬帝國與中世紀歐洲的製度化,伊斯蘭教在東南亞港市與地方王權中的擴散,以及佛教傳入中國後與儒、道傳統的互動,皆說明宗教本土化原本是一種長期而複雜的社會文化過程。

中國官方所謂宗教中國化,其核心不只是要求宗教適應中國文化,而是要求宗教界人士與信教群眾增進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五個認同。 所有宗教接受黨的領導、國家監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及中華民族共同體敘事。 簡言之,宗教信仰被置於愛黨、愛國與社會主義政治秩序之下。

同樣,中共對伊斯蘭教與穆斯林社群也持續強調伊斯蘭教中國化。 對於穆斯林的宗教實踐、清真寺建築、經學詮釋、社群生活甚至民族記憶,黨國皆以不同程度的行政、法規與意識形態手段加以重塑。 從寧夏、甘肅等地推動「清真寺合併」政策,到雲南沙甸大清真寺的阿拉伯式圓頂與宣禮塔被改建為中式屋頂與塔樓,再到新疆針對維吾爾、哈薩克斯坦與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突厥語系群體所進行的大規模任意拘禁與歧視性限制,近年的宗教化宗教化已與反恐、去極端化、深海與國界。

中共的策略是把宗教事務轉化為國家安全,在整體國家安全觀下,重塑宗教領域的社會治理工程。 天主教若有跨國教會連結,便懷疑為外部勢力。 基督教家庭教會若不登記,便視為非法組織。 伊斯蘭教若保有自身經學、語言、服飾與建築傳統,便可能貼上宗教極端或外來滲透的標籤。

因此,信仰被置於國家安全與意識形態安全的控制之下。 宗教不再只是個人信仰層次,而是可能影響政治忠誠、社會動員、跨國連結與民族認同的治理對象。 宗教可能孕育出不服從黨國的價值系統與組織網絡,也可能形成自主組織與跨國忠誠,讓信徒在祈禱中相信有比黨更高的權威。 對北京而言,任何宗教如同其他社會組織,都需要受到黨的控制,宗教自由充其量只是一種鳥籠式的自由,是在黨允許的範圍內,才享有的信仰自由。

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藏傳佛教在中國面臨不同的壓力與限制:天主教面對的是主教任命、愛國會與地下教會納管; 基督教家庭教會面對的是登記壓力、聚會限制與講道審查; 伊斯蘭教面對的是清真寺改造、宗教教育限制與新疆高壓維穩; 藏傳佛教則面對佛教制度、轉世制度與民族治理的政治幹預。 背後卻有中共在宗教治理的共通邏輯,即中國推動的宗教中國化,是要求各宗教教義、講道、儀式、建築與組織運作均能符合中共政治要求與意識形態方向。

習近平時代的宗教中國化,本質上就是黨國對宗教信仰、組織、人事、空間與跨國連結的全面改造。 (美聯社文件照)

習近平時代的宗教中國化,本質上就是黨國對宗教信仰、組織、人事、空間與跨國連結的全面改造。 (美聯社文件照)

這對台灣有著極為重要的警訊。 台灣社會討論中國宗教迫害,不能只停留在人權同情,也不能將之視為中國內部少數民族或宗教團體的悲劇。 中共如何對待宗教,正反映它如何看待社會。 凡是能夠提供獨立價值、凝聚社群認同、形成組織網絡或連結外部世界的社會力量,都必須納入黨國的安全治理。 宗教如此,新疆如此,香港如此,媒體、學術、公民團體與網路平台亦是如此。 若北京有機會將這套治理邏輯套用於台灣,所謂「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或「九二共識」絕不會只是政治制度的重新安排,而會是對台灣自由社會的全面改造:宗教要被要求愛黨,教育要被改寫為中華民族復興工程,媒體要服從國家安全,公民團體要接受政治審查,台灣人的歷史記憶與主體認同」中華民族復興中的「中國國家共同組織」。

因此,宗教中國化對台灣最大的提醒在於,北京真正不能容忍的不是宗教本身,而是任何不向黨國低頭的自主社會。 當國家有權利規定人民如何信仰,它也就會進一步規定人民如何思想、如何說話、如何記憶歷史、如何想像共同體,以及如何定義自己是誰。 台灣守護宗教自由,不只是保護特定信仰團體,而是在守護所有人不被國家權力吞噬的自由。 宗教自由、思想自由、公民社會與台灣主體性,本質上是同一條民主防線。 這條防線一旦失守,台灣失去的將不只是製度形式,而是自由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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