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黃毅清販毒被判15年 律師:這已是最低量刑

74d4dba2af82e11925285f129173cfd1
今天(7月10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宣布黃毅清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財產5萬元,繳獲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針對此案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一線》谘詢了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龐理鵬律師。

龐理鵬律師表示,我國刑法對毒品相關犯罪采取“零容忍”態度,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據相關報道,黃毅清曾先後5次將5包共計約80克“冰毒”販賣給他人。龐律師介紹道,刑法規定,販賣甲基苯丙胺(即俗稱的“冰毒”)50克以上的,應當被處以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從法院判處黃毅清最低量刑(15年有期徒刑)可推測,黃毅清應該是認罪態度較好。

但龐律師也表示,目前媒體報道的判決是一審判決,若該案中黃毅清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則該案可能還需要經曆二審才會有最終判決。

此外,針對有網友討論說“黃毅清今年35歲,坐牢15年出來就50歲了”的說法,龐律師表示,如果黃毅清在服刑期間表現好,具備法定的減刑條件,是有可能提前結束刑期的。

最後,龐律師還指出,被判處或者執行刑罰並不能免除當事人的民事義務或者責任,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定,黃毅清在獄中仍需支付其與黃奕離婚後的子女撫養費用。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黃毅清販毒被判15年 律師:這已是最低量刑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