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5
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記者,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江秋蓮介紹,這是第四次從日本取回證據,經中國駐日領事館的認證,終於拿回來了。”2018 年 10 月 15
日,第一次認證陳世峰的刑事、民事判決書拿回國;第二次經青島律師選擇的證據材料於 2019 年 8 月 26
日認證回國;第三次補充材料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認證回國。”
同日,江秋蓮向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
6 月 5
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召開庭前會議。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向澎湃新聞表示,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他們還有一部分證據正在日本進行認證。
6 月 25 日,記者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受新冠疫情影響,經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允許,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延期開庭。
據媒體此前報道,3 月 29
日,山東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並向劉鑫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起訴狀副本等文件。
4 月份,江秋蓮收到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法院的開庭傳票,前述案件定於 6 月 30 日上午 9
點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夏莊法庭開庭審理。
6 月 5 日 9
時許,該案召開庭前會議,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認為,對於江歌的死,劉鑫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原告方提出民事索賠
203 萬餘元。劉鑫方麵無一人出席。
四年前,2016 年 11 月 3
日淩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劉鑫的男友陳世峰殺害。當時,劉鑫與陳世峰吵架。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
當地時間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3 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峰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
2018 年 10 月 15 日,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將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備受矚目!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證據完成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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