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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前整肅? 中共新規嚴控領導配偶、子女經商

為加強對組織紀律的管理,據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新規,進一步要求中共官員防範廉政風險,促進「家風建設」,其中,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時,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若職務層次越高,要求就越嚴格。

報導稱,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還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

根據《規定》,中共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

至於所謂「經商辦企業」情形,主要是投資開辦企業、擔任私營企業或外資企業等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從事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等行為。

據報導,《規定》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領導幹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綜合部門嚴於其他部門。

因此,中共領導幹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應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年度集中報告後,新產生的經商辦企業情況也要及時報告。規定還要求,應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並責令違規者說明。

若中共領導幹部違反相關禁業規定,中共當局將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或者由領導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並視情況給予領導幹部相應處理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中共領導幹部,規定稱,將以「凡提四必」進行查核,不符合擬任崗位禁業規定的,應退出經商辦企業,不同意退出的不予任用。

對於不如實報告的中共領導幹部,或有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甚至利用職權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規定》指稱,將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並對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華爾街日報等外媒曾報導,大陸當局在3月時已發布指令,禁止官員及配偶、子女擁海外財產,否則禁止擢升,引發是否當局為維穩政權,在下半年二十大召開前整肅異己的討論。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二十大前整肅? 中共新規嚴控領導配偶、子女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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