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安機關以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為由,3日在浙江溫州逮捕台灣男子楊智淵。大陸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尹寶虎指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無論台獨頑固分子在大陸、台灣還是境外任何地方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大陸司法機關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終身刑事追責。
人民日報海外版5日刊登尹寶虎的署名文章指出,對台獨頑固分子實施刑事懲處,是遏制台獨囂張氣焰、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維護祖國和平統一前景的重要手段。
尹寶虎稱,大陸現行法律,包括: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已經為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提供了充分的法理依據和完整的司法程序,足以實現對台獨頑固分子實施刑事懲處的目的。
文章表示,兩岸尚未完成統一不能成為台獨頑固分子逃避法律責任的理由。依據大陸刑法關於屬地管轄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人就是中國人。顯然,無論『台獨』頑固分子在大陸、台灣地區還是境外任何地方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台灣司法機關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尹寶虎說。
他指出,對於那些死不改悔的台獨頑固分子,大陸國家司法機關完全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尹寶虎坦承,兩岸尚未實現統一確實增加了對台獨頑固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難度,「但國家決不會任由台獨頑固分子逍遙法外,必定千方百計調動各種行政司法資源將台獨頑固分子緝拿歸案」。
他甚至聲稱,對「在逃境外」、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缺席審判,且不受刑法追訴時效的限制。而大陸一旦啟動刑事司法程序,台獨頑固分子將遭到終身刑事追責,「即使逃到天涯海角,都無法逃脫國家法律的制裁」。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大陸揚言 全球緝拿台獨頑固分子、終身刑事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