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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百貨大樓」嗎?七十年代購物經歷

見過「百貨大樓」嗎?七十年代購物經歷

七十年代王府井百貨大樓(網絡圖片)

其實七十年代沒有“商店”之稱,小的門頭都叫“門市部”,除了全縣唯一的一家“百貨大樓”外。當時,城裡的物資供應由“商業部門”負責,商業部門係國營的;農村的由“供銷部門”負責,供銷社係集體性質的;有食品站,專門買豬肉的,收購生豬,可能屬於農業部門管理;公社只有一家飯店,也係供銷系統的,買油條包子之類的食品,沒有糧票的人買不出來。

這些商業部門,完全係壟斷性經營,官商不分。服務人員一般都係國家幹部,也叫“售貨員”,顧客一般進去都稱“同志”,如“同志呀,給拿瓶酒吧!”他們就會懶洋洋地從高高的櫃檯後面把商品取出來給你。

當時的商店沒有一家係開架的,如果像今天的超市一樣開架,就會被哄搶,會被偷走換走。那時的貨物,如果出了櫃檯,一般係不可以更換的,如果買了劣質物,只能算你倒霉。那時的食品也沒有保質期。

那時售貨員的服務態度根本不敢恭維,對顧客不理不睬。售貨員們常常聚在一起拉呱,顧客來了,他們不抬眼皮。“顧客係上帝”這句名言好像還沒有誕生。顧客經常與售貨員發生糾紛或吵架,售貨員們往往互相幫腔,一起跟顧客吵架。

農村供銷社的門市部里有很不豐富的幾種商品,只係些生活必需品。裏面的售貨員很有優越感,因為他們係掙工資的,儘管工資也不高,但地位要比“社員”們高出一大截子。社員們買嘢,要討好他們。如果跟他們比較熟悉,就會把啲緊缺物資,如暖瓶膽、單車、縫紉機等物資給你留下。

買豬肉的食品站更係大爺,雖然豬肉經常斷貨,而且農民手中也沒有肉票,但要買點能吃豬油的肥肉必須得找他們走關係。飯店主要做包子油條之類的麵食,也不經常供應。他們用腳板合面的,麵糰用光腳板蹬出來的,今天看來嚴重違規的。城裡才有國營理髮店,五分鐘理一個頭,用鹼面給顧客洗頭。

村裡的門市部每個月都關門不營業,盤點一兩天,也就係統計一下這個月賣了幾多貨物收了幾多錢,兩者必須核對起來,把結果向上級交差,工作效率很低。那時,算賬全部用珠算,珠算差的售貨員很吃虧。

80年代初我上高中的時候,一個同學到國營鹹菜店裡買鹹菜,明明係付了錢,但裏面的人講硬講沒有付,故意欺負我們係學生,大吼大叫不讓我們出門,逼着這個同學付了兩份錢。有一次,我去“百貨大樓”買一瓶“碳素墨水”,我小頭小,怯生生地對售貨員講了講了一聲“碳素墨水”,沒有稱呼她,結果她把我臭罵一頓,惡狠狠地講“咩碳素墨水,邊個叫碳素墨水”。她罵了你,你沒有地方投訴她,好像還沒有“投訴”這個概念。

計劃經濟之下,干多干少一樣,售貨員的收入不與單位的效益掛鈎,沒有獎金,所以他們沒有積極性,他們只係機器上的零件。那時候的商品質量很差,不合格率很高,做工很不精細,因為工廠也係吃大鍋飯,收入只與工人的等級掛鈎,比如“七級工”“八級工”。

直到八十年代中期,個體商店大量出現後,服務部門也有獎勵後,他們的態度才好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