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領證
發現自己“已婚”
邵女士的家在濟寧鄒城城前鎮,談了個男朋友,倆人覺得很合適,就去當地的民政局領證結婚,但是令人意外的是,工作人員告訴邵女士,她早就登記結婚了,這下邵女士就懵了,因為她一直是未婚,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邵女士:“我是3月29號和我未婚夫去鄒城市民政局,登記準備拿結婚證,發現的。”
鄒城市的邵女士與男朋友去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結果工作人說,邵女士早就結過婚了,再結婚就屬於“違法”。
邵女士:“我現在是結不了婚,登不了記,拿不了結婚證。”

邵女士說她一直沒結婚,對於已婚這個事實感到非常意外。在她的要求下,鄒城市民政局提供了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的複印件,上面顯示邵女士是2007年4月份登記結婚的。但是對於這份文件,邵女士表示不認可。
邵女士:“2005年和我父母兄弟姐妹去了東北,2008年回來的,在2007年被別人冒用。”
邵女士回憶,他們全家當時都在東北,沒有回來辦理結婚手續。而且,她翻閱這份文件後還發現了一些問題。
邵女士:“這上面照片不是我本人,信息都是我本人,還有我父母信息是我父母的,所有信息是我父母的,這個邵某簽名不是我簽的。”
邵女士對沒法領證結婚這一結果表示不能接受。
邵女士:“影響就沒法說,我對象知道以後,整天以淚洗面…08年3月29號,到今天已經快兩個多月了,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們一個合理解決方案,我去找過民政局,民政局說她當時提供的信息都正確,民政局沒法一一去核實。”
邵女士的信息真的被別人冒用領證結婚了嗎?
我們和邵女士一塊來到了鄒城市民政局了解情況。
劉先生:“我們結婚登記都是用身份證戶口本,就這兩樣東西,身份證戶口本,她都提供的公安部門出具的嗎,提供這些手續我就給你辦。”

工作人員:“法院認定他倆是夫妻,又給她判了個離婚,你不是查出來她從法院離的婚,法院也認定她叫邵某。”
鄒城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說,有個名字是邵某的人確實在他們這兒登記結婚,但是現在那個人已經離婚了。民政局當時為什麼沒有核實那個邵女士身份的真假呢?
幫辦:“知道是假的,那是工作人員失職,我們無法判斷真假……我不能懷疑真假。”
發現戶口被冒用
能結婚嗎?
鄒城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確認,確實有人用邵女士的戶口信息在他們這登記結婚,當時那個人也拿著一套正規手續,他們工作人員無法分辨真假,所以就批准他們登記結婚了。那麼現在邵女士和男朋友究竟能不能登記結婚呢?
邵女士:“在07年的時候被姓牛的一位女士冒用了,她冒用你身份幹什麼了,登記結婚了。”
發現自己被人冒用身份信息登記結婚後,邵女士了解到了冒用人的一些信息,更令人意外的是,她還發現自己名下已經有了一個孩子。
邵女士:“名下還有個小孩,也是用我的名,也是在我的名下。”
未婚夫徐先生:“影響肯定有,結婚家裡都要看下結婚證,到現在連結婚證拿不到,而且小孩都沒法要,因為計生辦也有她的信息,名下還有小孩。”
邵女士說,她現在最急迫的事情就是領證結婚,鄒城市民政局能否給他們辦理呢?
調查採訪:“我只能用這個信息,你是叫邵某,還是叫牛某,我不能看這個,就跟這個身份證一樣,你叫邵某。”
這位工作人員解釋說,當時那個冒用邵某信息的人,是拿著從公安部門辦理的身份信息來登記結婚的,因為所有手續都合法,他們現在不能給邵女士辦理登記結婚手續。
工作人員:“身份證、公安上有那個圖像嗎,有,第二張就是她的,這說明她從公安上,辦過身份證,你的信息她的頭像。”
鄒城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說,戶口本身份證等是在公安部門辦理的,他們無法核實這些這些信息的真假,如果邵女士想辦理登記結婚手續,需要公安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
工作人員:“公安認定了,打比方,我經調查,牛某冒用邵某的信息屬實,那麼我就給你登記。”
調查:
戶口信息咋被冒用的?
鄒城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說,當時的冒用邵女士信息的人,拿的所有手續都是從公安部門出具的,所以他們無法判定這些證件是否被冒用,需要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文件,那麼當時冒用人是怎麼從公安部門辦出這些證件來的呢?
邵女士發現,鄒城市民政局提供的文件“常住人口登記卡”上的一些信息,與她家裡的戶口本上的真實信息存在一些出入。

邵女士:“我父親這個戶口頁,真實是110002,她辦理結婚證,我父親這個戶口頁戶號,是4255438。我本人戶口頁上面有文化程度小學,假的上面沒有文化程度,也沒有填寫,還有就是身高,真實上面有我身高,假的沒有還有這個身份證,她當時用的臨時身份證,辦理了臨時身份證,你辦過臨時身份證嗎,我沒辦過臨時身份證,我一直在外地沒回來過。”
另外,邵女士辦理的社保卡等證件上的照片,也不是她本人的。
邵女士:“這個社保卡也是她的嗎,信息是我的,照片是那個女的,這個假身份證上面信息是我的信息,照片不是我的照片,是冒用我那個人的照片。”
這些照片到底是怎麼進入公安系統網路的呢?我們和邵女士來到了鄒城市公安局城前派出所了解情況。
工作人員:“正規的戶口頁,誰給他辦出來的呢,十幾年了,沒法查了……”
鄒城市公安局城前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說,由於間隔時間太長,他們已經無法查到誰當時給冒用者辦理的全套戶口手續。
工作人員:“當時警察誰辦的,十一年前了,你想想上哪找去,三年一動,俺都是剛來的,十一年前造假多厲害,十一年前包括年齡出生都沒有對的,現在辦任何手續必須本人來。”
這位工作人員說,他們對邵女士戶口信息被冒用已經展開了調查。那麼,他們能否按照鄒城市民政局的要求給邵女士開具戶口信息被冒用的證明呢?
陳先生:“你這樣下午我開個證明你來拿。”
幫辦:“雖然,鄒城市公安局城前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答應給邵女士開具證明,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到節目播出前並沒有給邵女士開具。我們希望當地相關部門好好查一查,為什麼公民信息就這樣被冒用了,給信息被冒用者一個交待。”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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