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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火場救妻案鋰電池鑒定陷僵局,律師:很心痛

近日,南京一火場中男子舍身救妻的視頻引起網友關注。據南都此前報道,夫妻二人於3月22日、29日傷重離世。隨後當地消防部門公布了事故調查結果,認定起火原因為鋰電池故障導致熱失控引燃自身及附近可燃物。

遇難的夫妻陳某產、王某雨家屬的代理律師石澤華近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案中鋰電池爆炸原因鑒定環節因缺少信息遲遲開展不下去,預計維權時間較長,亦擔心最後會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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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鑒定環節陷入僵局

南都:陳某產夫妻的家屬如何聯係上的你?

石澤華:3月16日,他們到我們律所向我求助。當時夫妻倆正在南京鼓樓醫院接受治療,醫生預計後期需要幾百萬的治療費用。我當天能感受到這一家人是真的走投無路了,就給他們聯係了幾家基金會和當地的民政部門。

後來丈夫病情惡化不幸去世,很多網友被丈夫舍命救妻的事情感動,我們通過水滴籌籌到了100多萬。當時我們所有人的想法就是,給這三個孩子留一個媽媽。結果又過了一個禮拜,他妻子病情惡化離世了,我們很心痛。

南都:目前家屬有哪些訴求?

石澤華:主要是事故原因的查清。在這個案件裏,目前消防部門給出的結論是鋰電池爆炸引發火災。但鋰電池為什麽會爆炸?可惜的是,經過燃燒,電池的外部所有信息都沒了,房屋裏的資料也都燒掉了,受害者夫妻也已經死亡,所以很難找到相關的廠家資料。我作為家屬的代理律師,向消防部門提出了一個訴求,希望鑒定鋰電池,查明為什麽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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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鋰電池可以進行鑒定嗎?

石澤華:我們希望能有專門的鑒定部門進行鑒定,就算檢測人員或者檢驗機關鑒定以後認為這個電池實在燒得太嚴重了,沒辦法判斷它是不是質量問題,那也有個結論。也有可能質量檢測機關發現一些問題,最終證明產品出現問題。

但消防部門也告訴我們,為什麽發生火災,從他們目前給的回複上來看,是不屬於他們調查內容的。他們認為,若構成刑事案件,應由公安機關來調查,構成民事案件可能是由工商部門去做鑒定。

4月8日,我帶家屬去了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西善橋派出所進行了刑事報案。我們認為鋰電池發生爆炸,可能是因為這個產品本身有質量問題,那麽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因為產品有質量問題發生嚴重後果的,生產廠家或者銷售者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目前,公安機關還沒有正式立案。

根據當地派出所的建議,我們向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投訴和舉報。我們有兩個方麵的要求,一是對事故電池爆炸的原因進行鑒定,二是調查鋰電池的生產廠家和投資者。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了我們回複,告訴我們首先需要提供電池的生產廠家或者電池的經銷商。

但現在因為當事人已經死亡,鋰電池爆炸了,相關的購買材料、手機全都被火災燒毀了,所以是沒法提供這個材料的,維權卡在了對事故電池的鑒定環節。

希望優化鋰電池標簽 提升產品質量

南都:你和家屬接下來有什麽打算?

石澤華:我們已經在4月24日給南京市雨花台區消防救援大隊提出了複核申請。我們要申請三個方麵的內容,一是請求撤銷雨花台區消防救援大隊寧雨消火認字[2022]第0004號火災事故認定書。

二是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依法直接做出火災事故認定或者責令合法有權機構重新作出新認定結論。根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六條第二款規定:
“一次火災死亡一人以上的……由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組織調查,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火災,應該由市級的消防部門來調查”。目前這個案件有兩人死亡,是符合相關規定的。

三是對可能涉嫌犯罪的行為依法立案偵查或者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可能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調查處理。根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十條規定:“有人員死亡的火災,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立即報告主管公安機關通知具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參加調查”。因為本案當中如果鋰電池鑒定出來確實是不合法的產品,那麽它的生產商和銷售商是可能會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安機關或可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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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複核申請目前有什麽進展嗎?

石澤華: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已經於4月24日回複稱,將在收到複核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4月29日,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已經受理先前提交的複核申請及調查處理異議書。

作為一個律師,我疑惑的是,我們每年有多起鋰電池爆炸案件,但似乎因為種種因素,想對生產廠家進行相關處理或追責會有點困難。

南都:陳某產家人的維權預計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完成?

石澤華:估計時間較長,因為鑒定時間不定。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2年2月18日發布的信息,我國將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要求》製定強製性國家標準,我希望能通過這個案例讓人們意識到立法和相關規定需要完善的地方。現在很多電池廠商隻是貼一個紙質的標簽注明公司和生產時間之類的,一旦發生火災,這個標簽就有可能被燒毀。

我在想能不能換一個不會被火燒掉的材質的標簽,可以放在鋰電池的外部,直接標注生產廠家或生產日期,就算發生火災,我們隻要找到金屬片,就能確定生產廠家了。或者是放在鋰電池的內部,消防部門在火災現場找到鋰電池的殘骸就能確定這是哪家產的,這個事情就有了閉環。

這樣其實有好幾個好處,一是消防、公安機關或者市場監管主體的調查難度降低了,節約了很多的成本。二是讓受害者有一個維權途徑。三是通過這種追責倒推技術提升產品的質量。

如果能呼籲成功的話,未來火災事故的發生率會降低,也能夠更好地保障我們每一個使用鋰電池產品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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