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年前,來自BC省的一對華人夫婦在後院種下一排竹子。隨著時間過去,這些竹子越長越大,隔壁鄰居對此產生了不滿,並向法庭提起投訴,索賠5000元。

(圖源:biv.com)
日前BC省的小額申訴法庭對此案作了審理和裁決。這起糾紛的起源要從十年前說起。謝氏夫婦Paul和Cindy在與鄰居家後院挨著的18米長交界處,種下一排觀賞性的竹子。
雖然他們夫婦倆向法庭承認,這些竹子長大後確實延伸進了鄰居Charles
Parker的後院,但他們否認這是一個大問題。
“謝氏夫婦表示這種竹子與社區內所有鄰居種的根莖類或枝葉類植物沒有什麽區別,” 判決委員會副主席Shelley
Lopez在裁決書中寫道。
不過這在鄰居Parker看來是兩回事。
他向法庭表示,這個植物成了他花園中每年的噩夢。他向法庭遞交照片並表示,竹子的莖已經一再延伸並侵入他在後院邊界處種的一排桂櫻樹。他迫於無奈,隻好在2021年夏季又安裝了一重防護性圍欄。
“我相信這些數量的竹子在過去幾年一再長大,還長到了他種的一排桂櫻樹叢內,這對他來說是很難移除的,”
Lopez寫道。“基於這些照片,我也相信這些竹子已經延伸到了Parker先生家後院的溫室種植棚。”

示意圖(圖源:unsplash@kazuend)
法庭在判定這些竹子確實會給人造成困擾後指出,謝氏夫婦本該意識到這些竹子的莖稈已經給鄰居引來了麻煩。
Lopez在判決書中提到,雖然這種竹子不屬於Greater
Victoria地區列出的“主要入侵植物”種類,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謝氏夫婦在種樹前就知道這些竹子會入侵到其他物業,但是法庭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三年前鄰居Parker就已經向他們投訴過這件事。
“Parker先生在2019年已經告知對方這個問題,因此謝氏夫婦在這之後肯定已經知道他們的竹子入侵進了鄰居的家,”
Lopez寫道。“但他們什麽也做。”
鄰居向法庭提起訴訟,要求索賠5000元,以賠償他們安裝圍欄的成本,其中包括3173元材料費,1680元人工費。大部分費用是這位鄰居的兒子支付的,原告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收據。
Lopez因此決定調整賠償金額,在認為這種“不合理的打擾”已經影響鄰居享受自家物業的情況下,讓謝氏夫婦賠償鄰居2000元,另加87.5元庭審費。
來源鏈接:
https://bc.ctvnews.ca/b-c-couple-ordered-to-pay-neighbour-2k-over-encroaching-bamboo-1.598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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