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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法人貪腐超百萬,員工賣小龍蝦還債!

以小龍蝦出圈的網紅品牌文和友,近日因內部員工貪腐獲刑,受到公眾關注。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時任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和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廖某等3名員工因犯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法院判刑,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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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案員工時任文和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廖某、物流部負責人周某等,合計收受四家供應商回扣共計188萬元。此外,周某還私自賣出了公司的百萬元小龍蝦用於還個人私債。就此事件,文和友方麵公開回應稱,公司對腐敗事件零容忍,目前已建立了廉潔自律的管理製度和反腐敗檢舉機製,並定期舉行員工內控培訓。而文和友CEO馮彬則在其微信朋友圈表示,“後續將加強管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據悉,該事發生於2021年年中,目前因司法程序剛走完而進入公眾視野。

食品公司法人帶頭貪腐,3員工吞掉近兩百萬回扣

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文和友食品公司員工
廖某、周某共同收受回扣共計188萬元,其中廖某實際分得131.6萬元,周某實際分得56.4萬元,範某從周某處分得贓款5000元。據判決書,案件發生時,廖某時任文和友食品公司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周某在該公司任職物流部負責人,範某在該公司招商選品崗位任職。

通過簽訂履行采購合同,事成後索取財物,3名涉案員工向湖南洞庭漁郎食品有限公司、常德市粉之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嶽陽市漁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和燦光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供應商收錢。

此外,前述物流部負責人周某還私自賣出了公司的百萬元小龍蝦用於還債。
2021年4月至7月,周某利用職務之便,夥同倉庫管理員,擅自將文和友食品公司倉庫內31600盒共計價值110.1萬元的小龍蝦銷售給他人,
所得銷售收入全部用於周某償還個人債務。

最終,廖某、周某和範某一審被判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個月不等,各處罰金5000元至10萬元。此外,
周某還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五個月,並累計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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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關注內部管理是否到位,CEO回應

事件發生後,外界也對文和友的內部員工管理到位與否提出關注。好的企業發展離不開良好的運營管理體係。對此,文和友方麵公開回應稱,2021年6月,公司收到舉報,公司物流、招商部門少數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索要財物並侵占公司財產,立案後,文和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文和友表示,公司對腐敗事件零容忍,一直在努力完善內部管控,目前已建立了廉潔自律的管理製度和反腐敗檢舉機製,並定期舉行員工內控培訓。公司將保持反腐審計的工作節奏和廉潔規範的宣傳學習力度,與供應商、合作夥伴、員工共同營造誠信經營的監督管理體係。

對於此事,文和友CEO馮彬日前也在其微信朋友圈回應稱,感謝多方關心,接下來會進一步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馮彬表示,時間發生已經一年有餘,隨著司法程序走完事件才進入公眾視野。期間相關子公司也完成了管理層的過渡,目前人員業務都還穩定。2021年8月10日,法人代表和高級管理人員備案由廖某變更為馮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