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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章潤:中國應反省立惡法罪過,勿助紂為虐

許章潤:中國應反省立惡法罪過,勿助紂為虐

中國法學家許章潤 網絡圖片

遭清華大學開除的中國法學家許章潤就耿瀟男夫婦被捕案再發聲,痛陳中國存在多少口袋罪,想治你,就把你裝進去。呼籲中國刑法學家們深刻反省立惡法的罪過,不要繼續助紂為虐。

獨立出版人,為一大批公職人士奔走呼號的耿瀟男被以“非法經營罪”抓捕後,許章潤教授9月10日發出『就女子羈獄致暴政書』,奉勸當局還耿瀟男夫婦以自由,還這個世界以公道:“別作惡,放下屠刀”。9月17日,許章潤發出『致疑刑法學家』,呼籲刑法學家不要出賣自己,知錯就改。

許章潤指出,1979年『刑法』曾規定,“投機倒把”與“流氓”兩罪,多年來成為“拿捏隨心”,不知冤枉了多少人,成為所謂的“口袋罪”,“想治你,就把你裝進去”,後來才得以修訂,算是知錯就改。

許章潤指出,現在所謂“尋滋”、“煽顛”與“非法經營罪”類同於已經廢除的“投機倒把”與“流氓”罪,也是一大口袋罪,而且把這一罪行引入出版業,更是牛頭不對馬嘴。作者認為,政府壟斷出版資源,嚴控書號,整個出版流程實行人類史上最嚴苛的書報檢查製度,小型私營出版舉步維艱,逼得他們不得不為生存而遊走於法律的邊緣。“一旦從業者言論‘出格’,得罪有司,便可以隨時據此論罪。”

作者認為,法律不能成為執法者選擇性適用以鉗製言論的工具,否則將人人自危。因此,現行刑法第225條,一旦擴大適用與出版業,“可謂不折不扣之惡法”,惡劣影響所及,超出出版行當。許章潤表示,耿瀟男夫婦不幸裝入這一“口袋罪”。

作者認為刑法學家首先應捍衛國民權益與公民自由,對公權極限濫用必須警惕,“至少,必須設置有望達致平衡的法律機製,否則,法網恢恢,反倒人人自危矣。”

但是作者指此間的刑法學家們,多數是“辦事員”,熱衷於“槍杆子刀把子”那些陳腐的專政教條,“獻上忠誠,出賣專業,助紂為虐……”“出奇地平庸”,所謂“非法經營罪”這樣的法條,“便是他們的平庸對於社會的報應”,更有極少數者,“鐵心自首,深刻周納,喪盡天良,不過是維辛斯基式的幫凶”。

許章潤表示,從事法學四十年,自己的專業稟賦與知識資格,非任何官方機構所能剝奪。他願以此文為耿瀟男夫婦辯護。“惟願正義如滔滔江河流暢大地”。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許章潤:中國應反省立惡法罪過,勿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