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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十年連生五個娃,竟是為了…

” 所長,我外出一個月,懷孕了就會回來
“,這是江蘇連雲港東海縣一名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女罪犯,失蹤前向該縣駝峰司法所所長發出的短信內容,之後這名罪犯便關機失去了聯係。她為什麽要向所長發出這樣一則信息呢?她為什麽要懷孕了再回來?

超生記:為逃避刑罰,十年連生五娃

事情還要從 2009
年說起。這一年,罪犯王紅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然而,在緩刑期間,王紅卻不知悔改,重操舊業幹起了 ” 老本行
“,結果又因為多次入戶盜竊於 2011 年 11
月被法院撤銷了緩刑,數罪並罰判處了九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但此時的王紅已經懷孕,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對於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判處刑罰後可以暫予監外執行。誰曾想,這樣一條為了保障懷孕婦女及嬰兒權利的法律規定,卻成了王紅惡意逃避刑罰的
” 救命稻草 “。

2012 年 1 月 14
日,王紅生下一名女嬰,因而被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一年。在監外執行期間,王紅仍然繼續實施盜竊犯罪。為了繼續順利 ” 脫身
“,王紅便開始不計後果的懷孕生子,從此走上了一條用孩子換自由的不歸路。在接下來的近十年時間裏,王紅又多次被法院判刑,但每次都因為其在懷孕或者哺乳而無法收監執行刑罰,並且每當監外執行期間臨近結束,王紅便
” 掐點 ” 惡意懷孕,在十年時間裏生下了五個孩子。2021 年 3
月,又一次期間臨近屆滿,一直未能成功懷孕的王紅試圖再次故技重施,這就出現了開頭那荒唐的一幕。

落網記:及時抓捕沒有給她懷孕的機會

在發現罪犯王紅突然失蹤後,司法局立即將案情向東海縣檢察院通報。鑒於王紅此次的監外執行還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如果王紅已經懷孕,那她完全不需要突然失蹤,躲避矯正監管。於是檢察機關迅速啟動監督收監工作預案,聯合公安、司法成立專項工作組,設計抓捕方案,對罪犯王紅開展抓捕工作。工作組成員輾轉徐州、連雲港多地,終於在連雲港市區某處將王紅抓獲。由於抓捕工作的及時開展,沒有再給王紅再次懷孕的時間,大家都鬆了口氣。

2021 年 4 月 7 日,罪犯王紅被送押看守所,在送押前的談話中,王紅哭著對檢察官說:”
我現在很後悔,我不該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我也不該生這麽多孩子,這是對孩子的不負責
“。可惜這樣的悔恨來的太晚了,等待她的將是長達十幾年無法見到孩子的痛苦與自責。

治理記:如何讓悲劇不再發生

近年來,” 紙麵服刑 ” 案、” 死刑不死 ” 孫小果案的接連曝光,讓人們逐漸認識到,刑罰執行這段刑事訴訟的 ” 最後一公裏
“,同樣也是需要監督及高度關注,這直接關係到刑事司法能否抵達公平正義的 ” 終點線
“。其中對於犯罪婦女為了逃避刑罰,不計後果的惡意懷孕行為,不僅損害了司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而且容易引發一係列的社會家庭問題,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像王紅這樣犯罪後 ” 瘋狂超生 ”
的情況並不是個案,在各地都有發生。如何出台有效的法律規範,及時規製阻斷這種連續懷孕生子的 ” 鬧劇 “,防止這樣 ” 鑽空子 ”
的現象,亟需全社會的關注和司法機關的有效施策。同時檢察官提醒,以孩子來換取自己的自由,這樣的 ” 小聰明 ”
換來的終將是孩子的苦難,甚至會變成社會問題,切莫讓孩子成無辜的 ” 工具人 “。(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她十年連生五個娃,竟是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