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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或首次向中國引渡嫌犯 北京作出兩項承諾

新西蘭最高法院上周五裁定,可以將一名謀殺嫌疑人引渡到中國,但前提是政府必須得到北京的充分保證,讓他不會遭受酷刑並得到公正的審判。

經過15個月的商議,法庭以三名法官讚成、兩名法官反對做出了上述決定。它推翻了上訴法院之前的裁決,即考慮到中國的人權記錄而做出的被告金京葉(Kyung
Yup Kim,音)無法安全引渡。40多歲的金京葉是新西蘭的合法居民。

據指控,金京葉於2009年在上海度假時殺害了20歲的中國女子陳佩雲(Peiyun
Chen,音)。中國當局表示他們還沒來得及對金京葉展開問訊,他就回到了出生地韓國。

這是中國首次要求新西蘭引渡公民或居民。與大多數西方國家一樣,新西蘭與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過去10年來,金京葉一直反對引渡請求。他在奧克蘭監獄關押了五年後獲得假釋。

2008年至2017年執政的新西蘭中右翼政府曾兩次下令引渡他。法院兩次都命令司法部長重新考慮此案。

金京葉和他的律師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指出,鑒於中國在人權方麵的記錄,“但凡一個公道的部長”都拿不出引渡的理由。在周五的裁決後的一份聲明中,埃利斯譴責了這個決定,並重申了他的當事人不可能被安全引渡的觀點。

“在中共的統治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流氓國家,”埃利斯說道。“它普遍使用酷刑,不能保證公正的審判,更廣泛地說,它拒絕接受必須尊重國際人權法的基本前提。新西蘭政府多次指責中國違反國際義務,特別是在人權方麵。”

在中國被指控的外國人經曆了隻會進行幾小時的閉門審理,一些人還報告在審訊期間遭受了酷刑。中國出生的澳大利亞公民楊恒均被控從事間諜活動,他說自己遭受了長達數月的酷刑,而同樣麵臨間諜指控的加拿大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邁克爾·斯帕沃爾(Michael
Spavor)自2018年以來一直關押在監獄中,並接受審判。目前尚未宣布任何判決。

該地區其他國家的引渡問題也受到對中國人權記錄關切的影響。2017年,因為擔心中國的壓製性法律製度,澳大利亞放棄了與中國簽訂擬議的引渡條約。

在周五長達150頁的判決書中,最高法院表示,如果負責批準中國請求的內閣部長收到中國政府提供的證據,“沒有充分理由相信金先生被引渡後存在遭受酷刑的危險,”那就可以簽字放行。

法院列出了可以依賴此類保證的情況,以及新西蘭政府為批準引渡必須得到的具體指導,包括允許對嫌疑人狀況進行每48小時一次的查看。

最高法院要求新西蘭政府在7月底之前得到中國的保證並作出報告。

新西蘭與中國的關係最近受到密切關注,尤其是在中澳關係緊張加劇之際。本周,新西蘭總理傑茜達·阿德恩(Jacinda
Ardern)和澳大利亞總理斯科特·莫裏森(Scott
Morrison)在新西蘭會晤後,雙方對中國在香港和南海等多個領域的活動表示關切。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駁斥了他們的言論,稱之為“不負責任”和“無端指責”。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新西蘭或首次向中國引渡嫌犯 北京作出兩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