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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名牌大學生槍殺父親判囚終身 隻因…(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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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爾伯特(左)因不滿零用被扣減,憤而到父親家中槍殺對方。

   
美國紐約一名名校畢業生因不滿零用錢被扣減,槍殺任職對衝基金管理人的父親,法庭上周五判處他最高刑罰終身監禁,服刑30年。他的母親和律師揚言會上訴。

    案發於2015年,35歲普林斯頓大學畢業生吉爾伯特(Thomas Gilbert
Jr.)因不滿其每周1000美元(約7800港元)的零用被扣減至每周300美元(約2300港元),憤而到父親吉爾伯特(Thomas
Gilbert Sr.)家中槍殺父親,擊中父親頭部後,將手槍放到死者手中,製造自殺假象。

   
事發時吉爾伯特無業,在旅遊、精英體育部會費等花銷上大加揮霍,靠父母每周給他1,000美元的零用錢生活。吉爾伯特的代表律師承認吉爾伯特弑父,但以精神失常為由作無罪申辯,6月不獲陪審團接納。吉爾伯特被裁定二級謀殺罪成。其母親Shelley
Gilbert則堅稱兒子患有精神病,犯案時是不由自主,希望兒子獲最輕刑罰;惟陪審團拒絕有關證供。

   
最後法庭裁定他一項二級謀殺和兩項二級擁有武器作犯罪用途的罪名成立,判處最高刑罰終身監禁,至少服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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