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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陸想誘我認間諜罪

中共判處五年徒刑,李明哲昨與妻子李凈瑜舉行記者會,吐露從被捕到審訊、服刑等心路歷程。他指中共曾暗示可承認間諜罪,進而有交換間諜可能,但他只願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罪」,因(承認)間諜罪會牽連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至於「李孟居案」仍無消息,李明哲認為,這凸顯家屬低調救援策略無作用,「忍氣吞聲就只能讓人擺布」。

李明哲指出,當他二○一七年三月十九日從澳門通過珠海口岸入境大陸時就被大陸國安人員逮捕,「我知道在劫難逃」。他買書給大陸政治犯,被中共不斷偵訊追問背後金主,「我背後金主就是我的妻子」。

他提到,在被監禁十多天後,察覺到對方開始轉向,「要我承認,我在台灣受到哪個官方單位資助,這些資金是用來資助哪些人,並且多次暗示,兩岸有所謂交換間諜」。但對於「間諜罪」的引誘,李明哲最後只願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是我個人行為,但間諜罪會牽連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李明哲並指,在湖南赤山監獄確實沒受到過分虐待,但有強制勞動,且工時遠超大陸勞動法規定的八小時,節日休假也限縮,「完全是血汗工廠,還偽造出勤紀錄本,強迫所有犯人簽字」。他也反映過監獄用的油太差,伙食有餿味。

他表示,在外界營救及自己反映後,在勞動上並沒有像其他犯人一樣有任務壓力,也每年安排到大醫院做健康檢查,出獄前甚至到醫院隔離,體重復胖。

他強調,會認罪是因為老父年邁,但其父親仍在兩年前不幸過世。他並控訴,中共「試圖利用我妻子跟母親政治立場不同,分化她們」。他還直言,「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就是這麼簡單。

民進黨昨表示,主張民主自由絕非犯罪,而是台灣每個人的堅定信仰;反觀中共極權體制一再壓迫民主自由的愛好者,是造成台灣人民深刻厭惡和反感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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