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影星強尼.戴普狀告同為演員的前妻安珀.赫德誹謗,6月1日獲陪審團判決成立。赫德的律師團日前聲稱其中一位陪審員並未經過適當審查,因此整樁誹謗官司應該重審(Re-trial),但申請13日被法官裁定駁回。
Sky News與衛報綜合報導,赫德的律師團第一次要求重審是主張原判決並未獲得庭審期間呈堂證供的支持,聲稱陪審團未能注重誹謗官司所圍繞的華盛頓郵報文章之影響。8日則二度提交文件,聲稱其中一位陪審員的「新發現事實與資訊」意味著戴普勝訴的判決應該宣布無效。
律師團據報聲稱,最初被傳喚成為陪審員的一位77歲當地男性居民並未出庭,並由相同姓名且住在相同地址的52歲兒子所取代,因為維吉尼亞州法對陪審員身分設有嚴格規定,而誤認身分(Mistaken identity)的情況構成審判無效(Mistrial)的理由。
不過,主審法官阿茲卡雷特(Penny Azcarate)仍裁定駁回申請,維持戴普的勝訴判決,並稱陪審團已做出「適格決定」(Competent decision)。
根據阿茲卡雷特法官的書面命令,赫德律師團提出的陪審員問題具體而言並不相關,且不能證明她受到了損害(Prejudice),「陪審員經過審查,參加整個陪審團,審酌及得出判決。在本法庭上,唯一的證據是,這位陪審員與全體陪審員都遵循他們的宣誓、法庭的指示和命令。本法庭受到陪審團適格決定的約束」。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強尼戴普打贏誹謗官司 安珀赫德申請重審遭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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