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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稱7歲女兒遭妻子朋友猥褻 警方立案又撤案

7歲女兒被確診外陰炎、處女膜緣有缺口,甘肅定西臨洮的宋先生怎麽也想不通,女兒桃子(化名)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在醫生的建議下,宋先生選擇報警,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才知道女兒疑似被猥褻一事。“女兒說被她媽媽的男性朋友猥褻過兩次,也指認了事發地點和涉案男子。”宋先生說,女兒口中的涉案男子,正是妻子的男性朋友羅某。

不過,羅某否認猥褻之事,稱“他們兩口子鬧矛盾拉自己墊背”。當地公安部門立案調查後,又因“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撤銷案件。一時間,此案真相撲朔迷離。

近日,臨洮縣委宣傳部一位副部長回應新黃河記者稱,縣上對此事高度重視,已經作了專門安排部署。

女童身體異常,醫生診斷後讓報警

宋先生今年35歲,在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跑出租車,近年來一直由妻子在家照顧女兒日常生活。2022年4月,妻子起訴離婚後,宋先生則自己帶著女兒桃子生活。

宋先生回憶說,夫妻倆吵架後妻子經常離家出走。2020年11月,妻子從家中把女兒帶到蘭州。女兒跟媽媽從蘭州回來後,就說身體不舒服,某天早上起床,他不經意間看到女兒下體疑似流出不明液體。宋先生告訴記者,“當時我讓妻子帶孩子去檢查,結果她回複說‘女人的事你少管’,但她應該知道怎麽來的。”

2022年4月,桃子又說身體不舒服,“開始孩子說肚子和下身疼痛,我想著是肚子著涼了,也沒想那麽多,老師說讓帶孩子去醫院看。一開始去的縣醫院,醫生說讓帶到蘭州大醫院看看,去年5月我就帶孩子去蘭州的醫院檢查,醫生診斷說孩子下體感染,處女膜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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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宋先生提供的幾份不同醫院門診病曆和檢查報告單顯示,桃子臨床診斷結果為外陰炎和細菌性陰道炎,外陰略潮紅,處女膜緣12點見一缺口,異常排液。宋先生稱,當時醫生檢查完建議他去報案。他詢問女兒究竟發生了什麽,女兒閉口不談,他懷疑女兒遭受妻子虐待,於是選擇報警。

女兒說兩次遭人猥褻,第一次現場還有目擊證人

2022年6月4日,臨洮縣公安局八裏鋪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在陪同女兒做筆錄期間,他第一次聽女兒說起被猥褻的事。宋先生告訴記者,女兒說自己先後兩次遭遇猥褻。第一次是2020年11月,當時妻子跟他吵完架後,從臨洮家中把女兒帶到蘭州,住在涉案男子羅某登記的賓館客房中。“孩子回憶細節說,她跟著媽媽先是乘坐大巴車,然後坐出租車,她不記得去了哪裏,隻知道最終目的地是一家酒店,她進入一間僅有一張大床的房間時,房間內已有包括羅某在內的四名男子。在她媽媽洗澡的時候,她正趴在床上看《豬豬俠》,羅某脫掉了她的褲子,將手指伸入下體。看完了三集《豬豬俠》後,她媽媽洗完澡出來,一行人到附近KTV喝酒。她後來在KTV睡著了。喝完酒後,媽媽帶著她又回到了酒店。她和媽媽以及羅某3人擠一張大床睡覺,媽媽睡在中間,她睡在邊上,那個叔叔睡在裏邊。”

“孩子是當著派出所民警的麵直接講的。因為我是孩子的監護人,孩子給民警說的時候我一直在場。”宋先生強調,民警先後四次做了筆錄,女兒都提到了被猥褻的事實內容。之後,她也指認出了第一次發生時的賓館和羅某的模樣,“羅某那個照片,她一眼就認出來了。”

宋先生表示,此後,同年冬天還在羅某的家中發生過一次,而且同樣用的手指。“孩子跟我說,她媽媽帶她去羅某家,趁著媽媽出去的時間,羅某再次脫下她的褲子,同樣是用手指侵害下體,這次施害時間大約一分鍾。事後,羅某還讓她不要告訴任何人。孩子說第二天告訴媽媽了,但她置之不理。”

宋先生說,女兒以前特別活潑可愛,又熱愛藝術,曾獲得過不少獎項。現在,女兒膽子變得特別小,而且經常做噩夢說夢話。“身體和精神狀況都不好,我走到哪兒孩子跟到哪兒,害怕我不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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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證據不足,警方立案後撤案

新黃河記者了解到,根據2022年8月18日臨洮縣公安局八裏鋪派出所作出的《關於宋XX被猥褻一案情況說明》顯示:2022年5月27日,宋先生帶女兒到轄區派出所報案。接到報案後警方第一時間開展偵查,由於孩子年齡尚小,不能完整表述案發時間、地點和詳細過程。次日,詢問其母親時,對方稱確實帶女兒前往蘭州一家賓館住宿過,第二天就回了臨洮,但住宿期間並無他人,也未發生猥褻行為。辦案民警對羅某進行詢問,對方否認猥褻一事。

羅某今年33歲,是臨洮縣人,居住在蘭州。民警根據桃子陳述的被侵害時間,經查詢羅某的住宿記錄,顯示羅某在2020年11月13日在蘭州市西固區某賓館有過登記住宿。民警驅車將桃子帶至蘭州市進行確認,確定案發地在該賓館610房間。不過,民警調取當時視頻監控但均無保存,詢問當時賓館負責人也已尋不到。此後,民警根據宋先生提供的案件相關在場三名人員照片,確定其為羅某、張某某、梁某某。民警對張某某和梁某某進行詢問,兩人均表示不認識涉案男子羅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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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情況說明》顯示,辦案民警經過詢問案件相關人員後,又調取了醫院就診記錄,顯示桃子病因為陰道炎症,無法確定是猥褻行為造成。經過綜合分析,認為此案沒有證據證實犯罪行為的發生。從桃子的就診記錄來看,曾給她做過檢查的其中一家醫院的工作人員也解釋稱,單從病情狀況難以斷定是否由猥褻造成。最終經過民警調查,相關部門研判分析,認為該案時間久遠,各類證據缺失,隻有口供,沒有證據支持,經綜合分析認為,沒有證據證實犯罪行為發生,2022年7月16日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之後,宋先生提出複議申請,2022年8月收到複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因現有證據無法證實存在犯罪事實,決定維持原決定。9月,宋先生向臨洮縣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申請,之後臨洮縣公安局再次受理案件。一直到2023年3月9日,縣公安局因沒有犯罪事實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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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已作專門安排部署

近日,新黃河記者試圖聯係臨洮縣辦案民警和公安局了解辦案詳情,對方以不能透露案情為由婉拒了采訪。記者嚐試聯係桃子母親,但電話號碼顯示已是空號,“我現在也找不到她,之前用的號碼是我家裏人的,後來肯定換號了。”宋先生說。

另外,被指證猥褻的男子羅某回複記者稱,“完全沒有的事。”他稱,自己已經配合當地做過調查,且也收到了撤銷案件決定書。先前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羅某稱桃子並未來過他家,桃子父親是“瘋子”。同時,他稱自己與桃子母親隻是朋友,否認兩人鬧離婚是因為自己第三者插足,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他們)兩口子鬧矛盾,他是故意要拉個墊背的。”

日前,臨洮縣委宣傳部一位副部長短信回複記者表示,縣上對此事高度重視,已經作了專門安排部署。宋先生希望,警方能依法辦理此案,“給孩子一個公道,賠償孩子的損失。”

針對此案,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告訴新黃河記者,性侵類案件本身就處於隱秘環境下發生,因此除了當事人口供之外,客觀證據很容易滅失,需要公安機關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詢問被害人、調查嫌疑人與被害人家屬的溝通情況以及獲取被害人受傷情況,這樣才能全麵查清案件事實。另外,可以對未成年人受傷的部位進行司法鑒定,以確定是否受到侵害,以此作為認定犯罪事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