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科技部,和科技是否發達毫無關係。
饒毅早在2003的文章中就談到,中國目前的科技部無法有效地推動中國科技進步,其建制仍停留在計畫經濟時代。在科技發達的國家,沒有一個像中國這麼大權力的科技部。
科技遙遙領先的美國,為什麼不設科技部?
制度層面來看,聯邦制強調精簡聯邦政府,這是製度上對「小政府」的直接要求,所以能不要政府統籌的,就一概不做。歷史上凡是希望在聯邦層級設立一個促進科技發展機構的提案,一概被反對聯邦政府權力過大的州議員否決。
而《美國憲法》在著重保障公民權利的同時,只能授權國會立法「保障著作家和發明家對各自著作和發明在限定期限內的專有權利,以促進科學和工藝的進步」。這其實是對限制權力的再表述。
參見:Dupree, AH 1986. Science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 History of Policies and Activitie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美國的立法機構始終監督並防範聯邦政府的任意擴大權力範圍的舉動。 1884年,國會認為聯邦政府設立了冗餘機構,機構功能重疊,於是參眾兩院各派出三名議員組成委員會調查此事。該委員會以主席艾歷森名字命名,即著名的艾歷森委員會(Allison Commission)。該委員會不僅調查聯邦政府是否濫用職權,重複設立機構、屍位素餐,而且還論證是否應該在聯邦政府層級設立統籌科研工作的「科學部」。
請參閱:Congressmen and Scientists in the Making of Science Policy: The Allison Commission,1884-1886 DAVID H.GUSTON
該委員會最後的建議是「沒有必要」。
這再一次顯示:1. 國會對聯邦科研機構的調查和間接控制權;2. 明確否認了那種認定只有把所有科研機構集中在一個科學部才能體現出科學的重要性或發揮它的潛力的想法。這和印度既要又要還要的務虛作風形成了鮮明對比。
正是因為艾曆森委員會的影響力,其後的五、六十年間,雖然政府與科研過往甚密,但鮮有人再提科技部。
國會將小政府、限制政府權力發揮到了極致,以項目承包製,讓大學和公司來參與科研,例如大名鼎鼎的洛斯阿洛莫斯原子彈試驗室(Los Alamos National Laboratory)就是由加州大學承包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聯邦政府對科學研究的過度幹預與控制,1950年美國成立了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或NSF),由政府出錢,由科學家管理,同行評審分配科技經費,兼顧宏觀上的聯邦政府的科技政策。但是由於沒有實權,且與軍方科研存在競爭關係,再加上專案承包製的深入人心,NSF在成立的近十年裡,始終毫無作為。
冷戰期間,蘇聯的衛星上天、核子競賽,又讓聯邦政府的科技部提議死灰復燃。但是艾森豪威爾敏銳的覺察到,一旦放任這種軍備競賽發展,美國必然走向政令、軍令一體化的先軍政制,這和美國立國之本是根本衝突的。於是艾森豪威爾推動成立了有二十來個知名科學家兼職參加的總統科學顧問委員會(President’s Science Advisory Committee,或PSAC),用於協調聯邦政府的科技政策。
PSAC自建立之初,就以其獨立、專業的論證,贏得了公共政策制定部門的認可。阻止了許多所謂科技項目的盲目上馬,也識破了許多毫無用處的假科技項目。同時也有效避地避免了建立一個龐大的科技官僚體系。
拜登盛讚:總統科學顧問委員會問了最富美國色彩的問題:下一步該怎麼做?我們如何才能化不可能為可能?他們的問題激勵我們行動起來,幫助我們想像未來,並尋找夢想成真的方法,改善全美和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 (《They [PCAST] are the ones asking the most American of questions: What next? How can we make the impossible possible? They are asking these questions as a call to action, to inspire, to help us imagine the future and to figure out how to make it it real and improve the lives of the American people and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但即使這樣,國會仍不滿意,因為PCAST效力美國總統,言下之意,這是為政府工作的機構,既不獨立又不公開。於是國會(立法)、聯邦政府(行政)和科學家(公民)三方角力和博弈就此展開。
1958年艾森豪威爾總統的記者招待會上的發言,頗能代表當時民眾對成立科技部的態度:
這個嘛,科學有點像你呼吸的空氣,無所不在;要不要專門搞一個單獨的空氣部?我最好還是暫時在這個題目上給個否定的答案吧。要搞一個科學部,我不能斷定它會特別有用; 但這個話我能說: 政府的每一個部門,尤其是國防部,國務院,和我,都已經盡我們最大的努力,以所有可能的方式來徵求可能得到的這些人[科学家]的最好的意見和想法。 (參見:「The President’s News Conference」, June 18, 1958, Public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1958 (Washington, DC: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9), 484. )
從1962年起,在甘迺迪政府時期,總統科學顧問辦公室被改為科技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或OST),由國會正式通過成立,另列編制,由國會直接撥款,這樣辦公室主任就得到國會出席聽證,接受國會議員的詢問,從而為國會和公眾提供了解政府科技政策的一個途徑。
於是乎,各部門還是透過承包製,與科研機構合作。基礎研究採撥款制,均採用同儕審查制決定是否撥款。
1976年,國會通過了國家科學技術政策、組織和重點的法案,在總統行政辦公室裡設立科技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或OSTP),設立聯邦科學、工程和技術協調委員會(Federal Coordinating Council for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或FCCSET),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升格為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總之,還是那句話,三權分立,分權制衡始終是一把懸在聯邦政府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科技部的難產完美詮釋了國會對政府權力的限制。不設科技部不代表美國政府不重視科學,而是反映了美國歷史政治傳統中對中央政府的問責、務實的要求。

還是艾森豪威爾總統說得好,不限制政府權力,空氣都有可能設部門變成搞錢的工具。
美國的科技始終領先,這和美國的自由市場經濟、多元包容的社會環境、有限政府的設置有強烈關聯。畢竟,科學需要開放、多元、科學更需要天馬行空無拘無束的思考與行動,這和有沒有科技部,關係都不大。
華客|新聞與歷史:美國沒有科技部,為什麼能創新常新,遙遙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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