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持續發酵。這事,還真不是我們想得那麽簡單。昨天,唐山公安宣布,9名嫌犯已全部落網。主犯是陳某誌(全名陳繼誌,綠衣男子)、劉某(全名劉濤)。


其實在作案後,這一幫人都在逃跑。隻不過有的跑得快,有得跑得慢。跑得慢的人,當街被警察扣走。

有一個嫌犯真能跑。從河北唐山駕車跑到了江蘇鹽城。然後把車扔在加油站,往草叢堆裏鑽。不過,這時鹽城警方已經布置上百名警力搜尋。嫌犯很快被緝拿。

這段逮捕視頻有公布網絡。網友隨即發現不對勁。你知道這嫌犯開得什麽車麽?
奔馳邁巴赫。落地最低配置也是160萬人民幣起步。

再看看這輛車的車牌。尾號7777,稀有連號車牌。這種車,絕非一般人能開得起。

一幫嗜暴的社會流氓,居然能有如此雄厚的財力。
這錢哪裏來的?
我們繼續往下扒。
打人事件中,主要施暴者是陳某誌(全名是陳繼誌),為唐山本地人。
有媒體報道,陳某誌為當地一家水產養殖場老板。名下有注冊公司(現已被吊銷)。
乍一看,好像還是做正經生意。但深究發現,陳某誌簡直是罪行累累。
頂端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唐山中級人民法院)搜索“陳某誌”三個字,結果發現9篇相關文書。
陳某誌曾犯有故意傷害罪、非法囚禁罪。
據資料顯示,2015年12月13日,陳某誌夥同劉某、高某、侯某亮、王某五名男子,將唐山男子商某凱打傷。
這下手有多狠?
受害者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
此外,還將受害者關在汽車後備箱長達10個小時!
這真不是一般小混混能幹出來的事。

圖:頂端新聞
不過,更氣得還在後麵。
根據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9)冀02刑終216號資料顯示,陳某誌的狀態標注是:刑拘在逃。
我特意去查了這幾個字是啥意思。
“嫌疑人為逃避刑責而潛逃。”
也就是說,陳某誌居然是涉案在逃人員???

如果這情況屬實,那值得追究的事就多了。
陳某誌是2015年犯事,隨後潛逃。
但另一起民事裁定書顯示,陳某誌曾把汽車借給劉某,可劉某無證駕駛車輛肇事逃逸。陳某誌因此發起相關訴訟。
這個操作可真是令人費解。
在逃人員怎麽能對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呢?這也太魔幻了吧。
此外,陳某誌如果是在逃人員,又是怎麽開公司的?
又是怎麽堂而皇之出入公共消費場所,而一點屁事都沒有?
如今,這些問題都已經被反應到唐山涉黑涉惡舉報中心。
相關工作人員回應:
是團夥還是涉黑涉惡,還是其他犯罪,是什麽打什麽。
公檢法對此事正全力推進。

話題繼續回到打人事件上。
目前,受害女生傷情已經穩定,無生命危險。
唐山打人事件報警者發聲:
店主曾問過被打女孩,跟這幫人認不認識。黑衣女孩說,不認識。

視頻傳出後,有一個細節引起爭議。
那就是,陳某誌到底是去搭訕白衣女孩,還是性騷擾?
很多媒體撰稿用詞都是“搭訕未果”。
但真相是,這畜生就是赤裸裸性騷擾、性侵犯!
打人之前,陳某誌在前台不是問聯係方式,而是說了這麽一句話。

走到女孩麵前,他也不是有禮貌的搭訕。
女孩:幹嘛呀你?
畜生:……

由此可見,這男子一開始就是居心不軌。
他根本不是想搭訕,而就是妄圖用暴力性侵犯女孩。
這事傳出後,很多媒體都在寫文,教女孩怎麽保護自己。

這初衷也許是好的。
但我看法是,作為媒體人,咱們不能總是要求女性該如何自保。
有這功夫,不如多勸勸男人怎麽尊重女人,以及為人父母者,該怎麽教導男孩尊重女孩。
因為作為女孩,漂亮不是錯,愛美不是錯,穿著性感不是錯。
跟朋友吃飯擼串更不是錯!
錯的,是施暴的人渣。
我們需要教訓他們,而不是對女孩們說教。
如今,受害者得以發聲。
嫌犯也已經全部落網。
最關鍵的一個環節來了,那就是,追責。
我現在迫切關注兩個問題。
其一,陳某誌一幫人到底有沒有涉黑?
法律文書上寫著陳某誌是“刑拘在逃”。
結果這個逃犯又是開公司,又是囂張打人,這可真是夠魔幻的。
再者,陳某誌真不是一般的壞啊。
9封裁判書顯示,陳某誌涉及經濟、暴力、民事等多種類犯罪。

圖:頂端新聞
不止是陳某誌。
有資料顯示,這9名施暴者,至少3人有犯罪前科。
其中一人曾因開賭場被判刑。

可如今,這幫惡棍卻開豪車辦公室,混得風生水起。懷疑他們涉黑,絕不過分。
其二,施暴者量刑能否從重?
這事發酵後,不少律師表態:
很可能會被以“尋釁滋事罪”論處,量刑5年內。
我想,這個結果是任誰也不能接受的。
掏個鳥窩判刑十年。
一幫男人圍毆一個女孩,最多判刑五年。
這樣結果,公道何在?
我剛查了一下相關法律。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沒收財產。

值得一提的是,涉黑罪是可以跟其它罪名數罪並罰的。
假設涉黑罪被量刑7年。
再加上尋釁滋事罪,可能就會量刑十年以上,甚至更高。

退一步講,就算施暴者沒有涉黑,也可以考慮“故意殺人罪”罪名。
知名刑辯律師吳立偉分析:
從視頻來看,有個別嫌犯擊打部位是被害人的頭部。
從擊打的部位、次數、力度來看,我認為它不僅僅是一種傷害的故意,而是一種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故意)。
他作為成年人,應該知道這種高強度踢踹人體要害部位的後果。
·····
這就是間接故意殺人行為。
那故意殺人罪(包括故意殺人未遂)怎麽判?
死刑、無期或十年以上。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上。
這量刑級別頓時就上來了。
再加上這幫人作案後潛逃,無自首情節。
頂格處罰,既合乎輿情,也合乎法理。
這事在微博掛了好幾天。
占用了不少公共資源。
有人說,就一起打人事件,有必要全民關注麽?
我看法是,有,而且很有必要。
團夥作案、當眾施暴、毆打女人、作案多起。
這已經不是一起單純打人事件。
倘若草草了事,必將嚴重損害老百姓的安全感。
借用中國婦女報一段話:
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足以撫傷痕,不嚴懲不足以護尊嚴,不嚴懲不足以儆效尤,不嚴懲不足以樹法威!
陳某誌這幫毒瘤,還請官方嚴查後連根拔起!
最後,我想對所有讀者說,此事,一定要關注到底。
不要覺得疲勞。
不要讓熱搜撤下。
不要覺得關注差不多了,然後就去追捧明星那點破事。
畢竟,今日若你我冷眼旁觀,他日禍臨己身,則無人為你我搖旗呐喊。
聲援受害者,就是聲援我們自己。
嚴懲惡徒,更是為還公眾一個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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